学生投票人数:20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5% |
四星 | 30% |
三星 | 10% |
二星 | 5% |
一星 | 0% |
学生投票人数:20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5% |
四星 | 35% |
三星 | 10% |
二星 | 5%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19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4% |
四星 | 26% |
三星 | 15% |
二星 | 5% |
一星 | 0% |
学生投票人数:19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4% |
四星 | 10% |
三星 | 31% |
二星 | 5% |
一星 | 10% |
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的新闻理论知识与技能、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能在新闻、出版与宣传部门从事编辑、记者与管理工作的新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1.理论要求掌握新闻概论、新闻评论的基本理论;2.知识要求①掌握新闻学与新闻史的基本知识;②了解我国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③了解中国新闻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外国新闻工作发展动态。
3.能力要求①掌握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等业务知识与技能;②具有调查研究和社会活动能力。
主干学科
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编辑学、新闻摄影、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广播电视学、新闻评论学、文学作品选读。
2.专业主干课:马列新闻论著选读、中国新闻事业史、外国新闻事业、公共关系学、广告学、大众传播学、新闻事业管理、语法修辞。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公益劳动,1周;军训与国防教育,2周;教学实习,20周;学年论文,2周;毕业论文,8周。
修业年限
四年,依《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可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
1.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76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06学分,限定选修课28学分,任意选修课22学分(包括跨学科类课程6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20学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湘潭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