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教育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财务会计与教育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运用审计方法实施会计监督、运用财务管理方法进行财务决策等专业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证券、银行、保险公司、政府部门等单位从事会计核算、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及在各大职业学校从事会计教学、科研以及会计类人员继续教育的教学等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就业方向: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证券、银行、保险公司、政府部门等单位从事会计核算、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及在各大职业学校从事会计教学、科研以及会计类人员继续教育的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经济法、税法、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含成本会计)、审计学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