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166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4% |
四星 | 21% |
三星 | 9% |
二星 | 2% |
一星 | 4% |
学生投票人数:181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4% |
四星 | 19% |
三星 | 17% |
二星 | 5%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160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2% |
四星 | 18% |
三星 | 19% |
二星 | 5% |
一星 | 6% |
学生投票人数:153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7% |
四星 | 15% |
三星 | 23% |
二星 | 8% |
一星 | 7% |
法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从事领导、管理、教学等工作;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检察官、法官、律师等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近三年来本专业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大学生竞赛奖励6项,专业报到率分别为89.68%、91.74%、92.04%;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83.44%、94.30%、95.7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分别为42.11%、37.34%、32.50%;司法考试过关率22.5%、37.6%、37.9%;国家公务员、事业编制岗位、选调生考取率分别为18.5%、21.6%、20.05%。
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尚品德和健全人格,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综合知识,熟悉法律争端解决方法、适合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法学教育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或可以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包括: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主干学科法学。
四、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总论、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护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社会调查、法律诊所、模拟审判、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不少于25周。
六、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四年,弹性学制三至六年。
七、毕业最低学分:161学分
八、授予学位
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法学学士。
九、相近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
十、课程教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