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我国审计工作发展需要,适应西部经济建设,尤其是内蒙古及周边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及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及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通晓会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基本理论和实务,能在经济管理领域从事会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管理咨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相关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审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素质:(一)素质要求: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了解民族历史和国情,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较强的责任感;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基层意识;3.具有一定的体育、美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高尚的审美能力,完成军事任务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二)知识要求:1.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2.系统掌握管理审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3.掌握审计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4.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以及国际会计和审计惯例;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三)能力要求:1.能运用计算机处理有关会计和审计业务,尤其是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语言文字能力:3.具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持续发展的潜力;4.能胜任经济管理领域会计、审计和管理咨询工作,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三、修业年限标准学制:四年,弹性学制3—6年。四、毕业证书及学位(一)毕业要求。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生各门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即总学分182学分(理论课160学分,实践必修课12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二)授予学位: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学士学位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三)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毕业要求修满182学分,达到或取得学校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五、主要课程1.主要课程本专业主要课程有: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基础会计学、经济法、税法、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原理、企业财务审计、内部审计学、经济效益审计、计算机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学、资产评估等。2.核心课程统计学、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审计学原理、财务审计、内部审计学、经济效益审计、社会审计、审计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