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理论教学—实验实训—实践实习”的培养模式安排教学,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能综合运用各种保险知识,具有一定金融保险理论素养、较强的专业应用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相关操作技能,适应保险业需要的具有较高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就业方向|学生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工作;社会保障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工作;外贸公司、教学科研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监管、政策研究、保险经营管理、风险顾问等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中介企业、银行和证券投资机构、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及有关咨询服务部门等从事专题调查、研究咨询、保险服务、风险控制等咨询管理工作。|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学、风险管理、会计学、统计学、证券基础知识、保险学、管理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金融法、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理财规划基础、投资学、保险中介、保险实务、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学、个人理财、保险营销等。|授予学位|按照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凡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