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除外。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主要是英语,故原则上只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语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分数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其中俄语专业兼招俄语语种考生,俄语、泰语专业以零起点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录取时,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分数为准。学校认可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逐一按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专业(类);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类)录取;若不服从专业(类)调剂,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集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类),以完成学校投放计划。
学校其他单科分数一般不设限制。但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以上(满分为150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含)以上(满分为150分),并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体育学类(含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历史学类(含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原则上先接受通识与专业类基础教育,然后根据学校专业分流办法在招生专业类里进行专业分流,将学生安排到类别中的任一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招生。
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普通类专业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体育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在高考改革的省市,除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学校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和位次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专业。若各生源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在录取中,学校可根据各生源省(市、区)实际情况,经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同意,执行生源省(市、区)内专业间计划增减调整,或撤回生源不足的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市、区)。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投档分数和专业分数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省联考分数,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在没有省联考的省份,学校认可同级高校的校考成绩,并在投档分数和专业分数双上线的情况下,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凡发现专业测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测试或测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标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报考时要求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3cm(含)以上。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不予录取。
学校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需交纳国家收费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