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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录取规则

一、广东警官学院录取摘要

广东警官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自广东警官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广东警官学院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广东警官学院录取规则

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从高到低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同分处理的有关规定录取。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也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实行从高到低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专业不可调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本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专项培养招生计划录取进入本校的考生需与学校、专项培养的地级市公安局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考生档案迁入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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