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校学习期间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1.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志愿设置规则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照录取规定时间完成阅档、退档、审核、录取等各环节工作。首次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数时,接受征集志愿投档。2.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学校官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