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严格按分数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各专业历史类、物理类兼招,不设选考科目,录取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所有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