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学校对录取考生的专业遵循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专业清),从高分到低分,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遵循志愿。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录取原则是: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录取限制条件和特殊要求:1.语种要求:语种限英语、日语。2.性别要求:助产(专科)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3.身高要求:护理和临床医学专业建议男生165cm、女生156cm及以上考生报考。4.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5.听力要求: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6.嗅觉迟钝、口吃和肝功能异常者不予录取医学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