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
生源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考生分批次进行录取,公安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广西区外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严格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以下专业还须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规则。
公安专业录取规则。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经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录取。公安专业实行科类、性别分别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调档。面试合格生源不能满足1:1调档的,实行招生计划文理科调剂(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文件规定女生比例不超过15%,女生比例不调剂),调剂后面试合格生源仍不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征集志愿。
司法警察学、监狱学专业录取规则。不须面试和体检,依据考生高考体检结果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按生源所在省份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测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省统考或校级联考综合分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校级联考综合分执行;我校校考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30%+专业测试成绩×70%。省统考、校级联考和校考时未组织开展体检的,依据高考体检结果录取。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并按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对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制,但学校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