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最终批复的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志愿优先,满足专业计划,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依然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高职专科的录取分数,应在各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
招生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