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平行志愿投档: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2、三校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三校生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照“梯度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学生优先录取。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报考护理、师范类考生必须达到做护士、教师的健康标准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生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0米以上。
单招、直升专的录取按照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和2022年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延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2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