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为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学校志愿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有艺术专业联考的省份,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无艺术专业联考的省份,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省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除外。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022年学校共有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广告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美术教育、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网络直播与运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软件技术、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水产养殖技术等24个专业面向湖北、甘肃、贵州、山西、四川等22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