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安排原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随机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其它原则1.学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等特长的考生。2.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学生入学后外语学习以英语为第一语种。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5.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6.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录取条件:符合上述录取规则的考生,同时必须满足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