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见附表)
计划公示: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外语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加分规定: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开班原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按上级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