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计划录满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外语语种: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生入学后普通类专业提供英语教学。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