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执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加分优惠政策。
对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
各专业性别比例不限。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录取结果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查询。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