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招生录取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考生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和规定调剂至其它志愿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定向培养士官专项计划,报名条件和招生办法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及招生计划投放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定向培养士官招录政策执行。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除定向培养士官专项计划按上述
执行外,部分专业建议符合以下身体条件要求的考生报考: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考生身高不低于155cm,身体健康,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5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到5.0及以上,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测定,辨色力正常,无红绿色盲,无肢体残疾。
航海技术专业: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身体健康,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5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到5.0及以上,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测定,辨色力正常,无红绿色盲,无肢体残疾。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不合格新生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