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条件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录取规则
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对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制,但学校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我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因生源不足,我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