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学院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外省普通类进档考生,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规定的招生计划比例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内外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各省艺术美术类统一考试,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分,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录取。其它事宜参照普通类录取原则进行。需要说明的问题:(1)由于我院在外省投放专业计划有限,新生(普通类专业)报到时可根据自己特长和兴趣适当调整就读专业一次,我院不收转专业相关费用。(2)在录取期间,进档考生如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经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协商后,我院有权做退档处理。(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报考条件建议如下:身高:女162cm—172cm,男172cm—182cm;体重(kg)=身高(cm)-105至110;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纹身;口齿清楚,听力正常,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无明显内外八字、O型腿;无精神病史、癫痫、传染病等。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