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录取。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全部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考生均可享受进档考生志愿不足情况下,农林院校第一志愿降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