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医学美容技术、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我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专业志愿: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在第二、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经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照该省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省市没有规定排序方法,则按照我校规定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顺序比较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高考改革省份顺序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如果个别专业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志愿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
对于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ccmc.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联系电话:0431-848251180431-84844694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此章程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