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院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录取规则:1. 艺术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 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www.sdzs.gov.cn)、学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zsjy.lwvc.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