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无加试要求。
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体检标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