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与办法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录取规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它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1、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2、空中乘务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高中学历:年龄17-20周岁;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不招收色盲色弱者。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无明显体味。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形体匀称,无 “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