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