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照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工作“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本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名单,根据“专业清”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及退档,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1.对于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在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2022年相应类别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市、自治区)2022年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艺术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分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在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成绩(非艺术类专业)或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由我校自主确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报考我校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按总分150分折算)。其他专业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